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属性应用评价(1) |
| http://www.lunwenda.com 论文下载网 2008-08-15 翟春凤 浏览: 次 【打印论文】【收藏论文】 |
内容摘要: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属性作为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已引起会计界相关学者的众说纷纭。其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认同或犹豫。笔者认为:应面对现实,迎接挑战,趋利避害,以期公允价值在会计核算中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会计计量
伴随着2006年2月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公允价值以会计计量属性在新会计准则中占有重要份量。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业界相关人士通过各种媒体传出两种迥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认同,而另一种观点则为忧心重重。
引入公允价值是会计国际化的趋势
(一)引入公允价值的原因
正如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博士,在新会计准则与财务决策论坛会上指出的: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是必须的,因为目前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正和市场价值越离越远,如果会计还固守历史成本,其提供的信息对社会没有价值,将被边缘化。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股权结构的日益分散,投资者的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信息使用者对资产盈利能力的关注逐步超越了其对资产完整性的关注。同时,通货膨胀、衍生金融工具和知识经济的兴起,都对历史成本会计提出了挑战。
会计环境的变化,传统不符合经济学价值计量要求的历史成本不能及时反映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变化等,从而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符合经济学要求、基于现值概念和更具相关性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运而生。
公允价值指的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相比以初始成本来计量的成本计量法来说,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对资产的计价要坚持客观的计量,以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例如,某家公司出租的办公大楼若干年前的入账价值为建造成本总和的3000万元,但按照现实地价,房产价格已经升值到了6000万元,此时如果还用3000万元来计量,显然不能真实地反映这一资产的价值。
另外,当今经济形势发展的特点是竞争激烈、风险加大,除了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外,市场创新、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特别是金融创新,目前已产生了数量众多,特征各异的衍生金融工具,如票据发行便利、期货、期权、远期合约、互换等。很明显,在这些衍生金融工具中有些金融工具只产生合约的权利或义务,而交易和事项尚未发生。但从法律的角度看,由于签约双方之间的报酬与风险已开始转移,为了使会计信息使用者除能了解已发生业务的信息外,还能了解正在发生的业务现时信息以及其对企业未来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影响的可能程度。为了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能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此时尽管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尚未完全实际履行,但在会计上也要求对其进行确认、计量。由于业务尚未发生,没有历史成本,传统会计对此无能为力。而采用公允价值属性计量却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公允价值是理智双方在无干扰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其价值的确定并不取决于业务是否发生,只要双方同意就会有一个价值。此外,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将衍生金融工具的到期累计风险分散到其合约的存续期间也是符合稳健性原则的。
由此可见,对于金融工具及类似的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租赁和套期保值等会计核算对象来说,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显然要好于其他方法。这也正是国际会计界推广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主要原因所在。
(二)引入公允价值的现实意义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博士在新会计准则与财务决策论坛会上指出,会计准则体系的首要目标就是以投资者为主体,会计提供的信息要具有相关性、可靠性,要为投资者的财务决策服务。显然,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的基本理念亦由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发生转变,二者的关系如下:
在利润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收入-费用,应分别确认收入和费用。
资产负债观是指会计准则制订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其中,对于资产或负债的计量,为了反映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提高信息的相关性,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主要计量属性采用公允价值。收益的确认为:
收益=期末净资产价值-期初净资产价值-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分配。
与利润表观相比,两者对收益的计算思路不同,在资产负债观下,采用了全面收益的观点,即全面收益=已实现的收益+未实现收益。此时,利润表成为资产负债表的附属产物。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实现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转变,关键是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公允价值的作用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新准则体现比较明显的当属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再次运用了公允价值来计量。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再次产生利润。
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仍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上述规定特别指出,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算法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且能够产生利润。如某上市公司持有某房产在2002年买入时,价值3000万元。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的大幅飙升,该房产的市值已高达1.3亿元。现在该上市公司将该房产换出,如果按照原来的会计准则仍将以3000万元的账面价值来计算。现在,若采用新的准则的公允价值计算,则会产生1亿元的利润。
资产的实际价值总是随着时间等因素而变动,相比成本计价的静态性,公允价值坚持动态的价值反映,这可以说是新准则的一大突破和亮点,即公允价值本身并不意味着利润容易受到操纵。如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允价值只会促使企业的真实价值得到发现。
公允价值可能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一)公允价值可能再次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
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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