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中国人口史的真实——对《摘掉人口决定论的光环》一文之回应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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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lunwenda.com 论文下载网 2008-04-16 陈意新 曹树基 浏览: 次 【打印论文】【收藏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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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摘掉谁的光环
在《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上,我们撰文《马尔萨斯理论与清代以来的中国人口——评美国学者近年来的相关研究》(以下简称《马尔萨斯》),对李中清、王丰合著《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神话与中国的现实,1700-2000》(以下简称《人类的四分之一》)一书进行批评,并对其他美国学者近年来的相关研究进行评论。我们在文中认为:李中清等学者在宏观人口史的认识上无视19世纪中期以来中国人口的灾难性剧烈变动;在微观人口行为研究上只是以有限的新资料建立了一个并不真实的中国历史人口的“现实”;他们对清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条件不仅存在误读,并且缺乏体会;因此他们的新理论没有能够改变学术界自马尔萨斯以来对中国人口的基本理解。 [1]
同期王丰、李中清发表《摘掉人口决定论的光环——兼谈历史人口研究的思路与方法》(以下简称《摘掉》)一文,对我们的批评进行反批评。王和李指出:清代以来的中国宏观人口变动与他们所研究的微观人口行为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在微观人口行为方面我们在解读原作、引证和概念上犯有20点错误。此外他们还指出:我们在学术讨论上违反了公认的常识性原则;我们先入为主地接受了马尔萨斯以来的西方关于中国人口的学术观点;我们对中国人口史的思路是简单的人口决定论。 [2]
首先需要说明,《马尔萨斯》一文是通过互联网在中国和美国两地由我们合作完成。文章初稿在2001年5月由北京三联书店的有关编辑转给了李中清,李曾将此文在南开大学召开的一个学术讨论会上复印散发。文章在8月间被《历史研究》正式接受后,我们又做了两次修改。后一次修改为《历史研究》所拒绝,理由是,此前已将《马尔萨斯》初稿正式寄给了李中清,约请他们写反驳,如果采用我们最后的定稿,王和李写作中的反驳将会变得无的放矢。这一过程还是导致了王和李在一些问题上对我们了做出了没有对象的批评。
例如在《摘掉》中,王和李对我们进行最重大的批评是生育“反弹”。他们认为:曹和陈将中国农村1960年后的高生育率简单地解释为所谓的“反弹”;把中国历史和现代人口升降统统解释为“被动的”人口过程;这种关于“反弹”的思路实质上视中国为不同于西方的另类,即认为中国人不像西方人那样理性,不可能去“主观地”调节人口。因此,他们指出:曹和陈关于生育反弹的认识所主张的是一种人口决定论。
我们的确在《马尔萨斯》初稿里使用了“反弹”的概念,但却是从李中清、王丰的书中借用的。李和王讨论到20世纪中期中国的生育率时在《人类的四分之一》第142页注释13中写道:“惟一的明显例外是1963年不寻常的高生育率,到达了7.4,这是大跃进引起的饥荒之后的反弹”。在第171页又写道:“大跃进之后的1961年,农村人口开始激增,而且在无控制的情况下持续了达十多年之久,一直到70年代和80年代成功的计划生育运动为止。” [3]基于李和王的“反弹”思想以及1961年以来的农村人口持续性激增,我们觉得如果要界定大跃进之后的“反弹,”那么它可以从李和王所引证的1963年高生育率开始,到1983年后农村生育率被计划生育政策成功地抑制到3.0以下为止。“反弹”首先是李中清和王丰的学术主张。如果我们对“反弹”的使用是“人口决定论”,那么,李和王何以面对自己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中所使用的生育“反弹”思想?也就是说,李和王到底该摘掉谁的光环?
我们在初稿中借用李和王的“反弹”概念旨在说明:如果大跃进之后中国农村的无控制生育持续了近20年,那么在19世纪中期的太平天国和华北大旱灾造成了人口巨量死亡之后,农村更会有“反弹,”无控制生育将持续得更久。而在这样的“反弹”中,李和王所描绘的中国历史人口的生育控制体系不可能存在。由于考虑到借用“反弹”概念对《人类的四分之一》所进行批评主要是一种基于逻辑而非史实的批评,我们在第一次修改时删去了“反弹”,发表稿中也没有关于“反弹”的论述。不幸,这一差错却让“反弹”成为《摘掉》一文对我们进行“人口决定论”批评的主要证据。
我们在《马尔萨斯》中有几处错误,但它们不具有根本性,出版的技术原因还使得王丰和李中清对这些错误的批评失去了实质意义。《摘掉》批评中的第4点指出我们在《马尔萨斯》中有一处把李和王以及普林斯顿学者对不完整数据所估算的婴儿死亡率系数不恰当地套用在1940-49年婴儿死亡率的完整数据上,这是人口学常识上的错误;第19点指出有一处搞错了美国学者沃尔夫的学术单位;第20点指出有一处注释弄错了作者与著作。这三点批评都正确。在最后定稿中,我们不仅改正了以上三处错误,还重写了关于中国人口死亡率和生育率的部分,但我们对这三处错误的修正没有能反映到发表稿中去。
至于《摘掉》中第16点批评我们在人口预期寿命与死亡率的关系上概念混乱,我们有写得不够清楚之处,并非对这一关系误解。我们在《马尔萨斯》中引用了阎瑞和陈胜利的研究指出:从1960年代中期开始,“在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中国人平均预期寿命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或者说开始了有意义的增长”。预期寿命依据人口学的生命表计算,取决于分年龄组人口死亡率。即便总人口的年死亡率不变,分组人口死亡率的变化也会导致预期寿命的增高或减低。我们的论断旨在说明:中国人口的死亡率在1950年代里经历了大幅度下降,并在大跃进后逐渐趋向于稳定,此后预期寿命增长的意义在于实际寿命的增长。我们没有说清楚所引证的“人口死亡率”指的是“年”人口死亡率,而非“年龄组”的人口死亡率,由此所引起的批评当是我们的责任。
撇开文章传送和出版的技术原因,王丰和李中清对我们的所有其他批评可以被归入二类问题。一类是他们对我们的误读。如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中,李和王认为:溺婴造成了中国女性的短缺、婚姻市场对男性的挤压、婚姻的高攀性、以及为实现婚姻的难以负担的经济成本和情绪成本,而为了减少这两种成本,中国父母不仅对已婚生育率进行抑制,有的还宁可杀死或出卖他们的孩子以逃避为子女操办婚姻的义务,因此,婚姻在中国是形成生育控制的一个原因。 [4]我们在《马尔萨斯》中认为,用婚姻来解说中国历史上对人口生育的控制是不合理的。理由是,第一,婚姻率与生育率没有关系。生育率取决于女性,男人是否都能结婚并不是一个家庭或妇女实行生育控制的原因。第二,中国男性单身的真正原因是贫穷,把女性的短缺解释为男性单身的原因是对中国社会经济条件的误读。我们所批评的是李和王所阐述的婚姻形式与生育控制的相关性,《摘掉》批评的第15点指责我们分不清人口出生率与女性生育率的根本区别。这一指责与我们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