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论文下载网首页 >> 政治论文 >> 其它相关 >> 正文
搜索: 论文 期刊

新保守派与美国主流(1)

http://www.lunwenda.com 论文下载网 2008-04-16 佚名 浏览: 次 【打印论文】【收藏论文
 美国在欧洲的事务经常受到着重于防御和安全的派系的影响,而这些人在美国外交政策中受到“新保守派”的负面影响。一种很明显的感觉就是,美国的外交政策正被一小簇掌控实际决策进程的理论家所驾驭,驶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不仅仅欧洲防御和安全精英们相信当前美国的外交有点反常,连欧洲舆论界也普遍这么认为。2003年在法国和德国的民调显示,近75%的民众认为当前“美国的问题”主要是乔治?布什总统,而只有21%的人认为大体上与美国还有更多事要做。最终结果是,主导欧洲舆论的观点是直到美国换届后,至少也得等到那一小簇极端主义的新保守派对布什的影响大大减少之后,跨大西洋的关系才有可能会修复。

  于是,许多欧洲评论家和公众都依据这些激进者的理论来解读美国外交的走向和如何看待美国舆论附合于布什总统对外交事务的处理等现象。然而,他们都忽视了当前美国外交走向的深层历史根源。这并不是被所谓的“新集团”(neocons)被驾驭,而是这些被贴上“新保守派”标签的人一直都在表述着反映美国公众的两种观念。一是对美国有责任传播他们“个人自由”思想的信念。第二,联邦政府的首要的、可能也是唯一的职责是保护公民免于外来威胁。因此,无论美国针对某一特例案例是采取怎样的实际行动,这两条原则都深藏在公众争论中,并促使美国在某时以某种方式卷入他国事务。

  第一条原则的典型是伍德罗?威尔逊,但某种程度上可以追溯到18世纪。从合众国成立初期开始,这些道德宣言就已成为美国政治思想的一部分了。主要内容就是个人自由是根本,政府要铭记个人自由在道德上和实践上都凌驾于其它之上。这正是深深地嵌入美国政治思想和公众舆论中的基本信念。然而,对于更倾向于强调社会和谐的当代欧洲政治体系来说,这条准则却未必显得如此重要。

  第二条与第一条有点冲突,从而有助于减缓干涉他国的欲望。自从合众国成立以来,就一直存在着对联邦政府应扮演的适当角色的争论。最终,这场争论倾向于一个限制性联邦政府的观点,即政府的唯一角色即在对外事务和保护国家免于外来侵犯。实际上,起草宪章的五名成员大多也聚焦于两个方面――外交事务和联邦政府保护国家免于外来影响的需要。最终的结果是在政治原则上达成广泛共识,即对对外干涉要谨慎,除非国家安全原因的需要。

  这似乎于当前的原则相悖。1970年代以来,有许多人已经讨论过美国对中东的干涉,并乐衷于鼓动在中东确立“美国价值观”。但大多数的美国人都对此表示不屑,因为直接干预缺乏国家安全的合法性。911是一个转折点。要确保国家安全免于在中东运营的敌人的侵犯,唯一途径就是要改造这个地区。这种观点在公众舆论中急骤上升。而先前被视为危险行为的东西在911之后变得可以接受。

  本质上说,公众转向于对新保守派政策的喜好至少已十年了,而在政策上,“新集团”也一直都很老练地保持着与美国公众理念的一致。所以,许多标榜“新保守派”的东西既不“新”也不“保守”,而是广泛根植于美国公民中的一种世界观。这对遵照自己的政治体系逻辑的欧洲人来说,是很难彻底领悟的。

  简而言之,如果欧洲期望一个新的美国当局或一套新的政策班子来提升两者的关系,那可能遥遥无期。尽管美国执行事务的风格会变化,那种生硬的“要么全部要么全不的”(take-it-or-leave-it)声明也会软化,但是美国外交政策的实质则会大体不变的保持下去。当前美国外交的走向――重塑中东、与潜在威胁对手的强行对抗和对限制美国强权的运用的国际组织的暧昧立场――本质上不太可能会在近期内被一个美国公众所拥戴的新政府所改变。总统和一小簇掌控美国的幕僚所驶进的全新道路并不是特例,他们只是延续着带有深层历史根源的美国外交政策。假如希望跨大西洋的关系有所提升,那必须要明确这种认识。

  核心理念

  对美国外交的根源研究,或者对一直以来指引美国外交的理念研究,并不乏其人。外交史学家罗伯特?W?塔克(Robert W. Tucker)将美国外交视为两类人之间的平衡,一类人是想将美国塑造成民主价值观的楷模,另一类则想发动“十字军战争”将这种价值观传播至全世界;亚瑟?斯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则将其比作现实主义与救世主义之间的竞争;亨利?基辛格则将其视为孤立主义和全球主义之间的平衡;沃尔特?迈克道格尔(Walter McDougall)则识别了美国外交的八条指导原则,而汤姆斯?贝利(Thomas Bailey)也发现了五条;1沃尔特?罗塞尔?米德(Walter Russell Mead)在他2001年的著作《特殊的普罗维登斯:美国外交政策是怎样改变世界的》(Special Providence: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and How it Changed the World)一书中指出了美国外交的四种倾向:威尔逊主义、杰斐逊主义、杰克逊主义和哈密尔顿主义,等等。当然,这里并不是要冗举这些历史上的争论,而是要凸显历史学家们在一般意义上已发现的、在美国外交根源中的核心理念。

  很明显,一个核心理念是美国的特殊论,及其由此可以推导出的美国人革命或救世主情结。这种情结常会周期性地推动美国以个人自由的名义进行全球干涉。隐藏在这种趋势背后的则是一种普遍在美国政治思想史中所不加质疑的假设:美国自由价值观和机制构建了一种促进人权和人类繁荣的模式。伍德罗?威尔逊的十四条就是这种救世主情结的经典例证,而二战后自由国际秩序的建构也是一个例证。

  许多人都会发现这种理念是很滑稽的。美国对拉美的干涉、对专政国家的支持和以纯权力政治和带有商业目的的干涉等都彻底暴露了这种理念的虚假性。毋庸置疑,美国的那套“语言上理想主义,行动上现实主义”东西是罪恶的,正如迈克道格尔写道,尽管这种理念延续并代表着公众的想象力,美国外交一直都是“好、坏和丑”的混合体。然而,即使“坏”和“丑”常常首当其冲,能成为“解放者”的形象也屡屡成为推动美国外交的动力。

  这种批判就产生了一个有选择性干涉的问题。撒哈拉南部的非洲普遍是人权状况糟糕的专制国家,但美国却并不想卷入这些区域。假如个人自由真的是美国外交的核心理念,那么,正如批判者所言,美国为何偏偏忽视非洲?

  这个问题的答案存在于塑造美国外交的第二种核心理念中:联邦政府应该限制他的权威。国内管治这条原则是怎样影响对外政策的呢?本质上说,它塑造了美国政府思想中普遍认可的,或者说是首要的联邦政府的任务就是保护本国公民免于外敌侵犯。扩大点说,联邦政府的整个框架就是建立在这种“需要阻挡外敌,否则,将威胁到州”的理念之上。这就是后来屡屡摒弃联邦原始宪章和1787年起草的宪法后的驱动力。当然,赋予联邦政府权力等于削弱州权力,而在许多方面这通常被视为是“必需的罪恶”(necessary evil)。托马斯?杰斐逊对许多美国人说过:“在许多涉及对外事务和与单纯的国内问题截然不同的事务方面,我们应该同仇敌忾。”
设为主页】 【收藏论文】 【保存论文】 【推荐好友】 【打印论文】 【回到顶部】 【关闭此页
现在有 0 人对本论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达到浏览的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