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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lunwenda.com 论文下载网 2008-04-16 佚名 浏览: 次 【打印论文】【收藏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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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县批判所谓的「资反路线」始于1966年11月召开的省委三级会议之后。通过此次会议,省委将十月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传达到了农村并向基层延伸,邓习斋和张群洁作为鄞县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十月中央工作会议于1966年10月9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根据毛泽东的讲话,此次会议是为了总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经验,也是为了解决刘少奇、邓小平为代表的「资反路线」问题。实际上,此次会议上对刘、邓的批判是对一直以来控制文化大革命发展的努力的否定。这种批判产生的后果是使前一阶段由上而下的一些政府控制行为以及由下而上的民间的不满与抵制获得了新的罪名──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因此在1966年11月23日始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上,在传达了中央此次工作会议的精神之后,县委常委会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局面──他们开始了自己否定自己,同时他们还要发动下面的群众来否定自己,他们成了自己的掘墓人的杰出同盟者。
陈伯达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区分两条路线的标志,「是对群众的态度」,「压制群众,打击革命积极分子的路线,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根据上述标准,县委对自己前段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作了检讨,认为根本的错误是基于对群众不信任的心态的控制行为,所有有部署、有领导的开展文化大革命的行为均被视为老框框,是对群众运动的包办替代,加以批判。其后各常委会委员就自身在文革中的表现作了自我批评。综合来看,之前的资反路线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派驻工作组进入各完中试图恢复对学校文化大革命的领导,在撤消工作组后又设立联络员继续对学校文化大革命的干预。二、在中央提出大串联后,仍然加以劝阻,召开家长会动员学生开学。三、在姜山、丘隘发动了群众斗学生、学生斗学生,围攻革命派。在统一各委员的认识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形势的发展作了预测,要求做好「准备大乱,把人揪去,占领机关」的准备。各委员必须写好材料亲自向群众尤其是红卫兵做检讨。县委对农村形势的发展做了正确的估计,「只要农民不动,工厂不动,干部不动,学生是动不起来的」,基于此县委常委组成分管生产与学校的两套班子,努力稳住鄞县农村的形势1。
其后,鄞县县委领导下召开了一次县委扩大会议以及脱产的党员会,将中央的文件向下做了传达。这些举措进一步助长了社会上无政府主义思潮的泛滥,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在鄞县兴起,进而在《农村十条》的推动下走向高潮。
1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简称《农村十条》)。这个《指示》改变了原定的在四清运动中结合进行「文化大革命」的部署,要求「把四清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中去。」16日地委召开会议将这一决定向各县市做了传达,对于在农村批资反路线中面临冲击的各县市党委要求,以「高姿态、新姿态去迎接革命」,「受批判、受审查,自己解放自己,既是革命的动力又是革命的物件」。具体要做好下述工作:第一、正确总结自己前段工作做好检讨,一是一,二是二。第二、开好骨干会议,传达中央精神,做好思想准备。第三、做好群众尤其是贫下中农的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第四,机关内部做好全面动员,既要搞好自我革命又要支援下面的革命。在此次会议上,地委的态度是矛盾的,其指导方针也是模糊而难以把握的。地委书记阎世印的一段总结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一、动力与物件的关系。既是动力又是物件,是对立的统一;二、不怕乱,又要争取不乱和小乱。准备大乱,但又要它不乱;三、我们这些人既是领导,但又不能领导;四、既要坚持革命,又要坚持原则;五、上下关系问题。既要自己解放自己,又要上下联系不断线,争取领导,加强领导。」2然而理论上的辩证统一并不代表其具备了现实的操作性,威权必须是绝对而不容置疑的,要一个权力机构在遭受批判的同时维持其权威性是荒谬的,其结果只能是权力机构在群众运动的洪流中崩塌。
当县委于19日进行传达后,县委常委成员何隆炳当即对地委指导上的模棱两可提出了置疑:「但有些问题听了想不通。究竟怎么革,比较糊涂。怎么依靠左派?高姿态、新姿态标准是甚么?」,「每一个组织都是有左中右的,甚么是左派?是不是对自己批判最激烈的算左派?要么是批判最利害的?」,「加强领导,怎么样领导?」,「农村文化大革命究竟怎么搞?」。赵长余也提出:「还有许多东西到现在不理解,原则上好通,碰到具体问题难通……群众总是群众,学生总是学生,内部总还是内部,党章总还没有取消,现在没有一个界线了,甚么都是反动路线,另外全民铺开后,究竟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3其他成员也不同程度地提出了疑问。关键在于没有人能给予他们一个满意的回答,而权力单向度行使的制度安排决定了所有的疑问只能成为心中的问号,上级的指示必须贯彻执行。
在县级机关内部,进行学习动员,通过学习,大鸣大放,大揭本部门本单位的资反路线。同时成立接待班子,在批资反路线时期负责日常接待任务。机关、农村、学校的文化大革命由县委负责。商业手工业一线则由彭增金、袁俊烈、吴如贵负责。
在县级以下的基层,召开骨干会议、贫下中农会议,学习中央的一系列文件,解决各区社干部的思想问题,以高姿态、新姿态迎接革命。从上到下建立两套班子,分管生产与文革。通过大民主的方式发动群众。
县委文化革命小组于1966年12月12日撤销。伴随着12月底1月初各地的工作组的撤回,是县委延伸到各地的控制触角的收缩,因为这些控制权力存在的合法性已经不存在了。此后「鄞县各工厂、企业的工人革命造反战斗组织的诞生,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建立起来」4具体的组织由于不见档案记载,无法一一例举。在鄞县农机厂和鄞县航运公司两个工人革命造反派组织发起下,在「几十个厂矿企业工人代表积极筹备」的基础上,组成两个最早的全县性的工人革命组织。此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造反派组织纷纷成立。在一月革命风暴中(一月中旬),在鄞县工人革命造反总部5和鄞县工人文化革命委员会联合总部的基础上整编为鄞县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鄞工总司),为全面夺权的实现提供了组织基础,夺权的主体形成。
为了稳定一步步走向失控的形势,县委于12月28日成立公安党组,成员包括:黄元兴、王陆厚、胡松根、应文祥、萧林宝。政法系统亦另立党组,包括:郭世卿、孙学礼、何成汉、黄泉水、张业俭6。希望通过将公安系统独立于行政系统以维持其稳定社会局势的权威性与合法性,而1967年1月13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要求公安机关「保障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连的正常进行」;「保护革命群众和革命群众组织,保护左派」。这就要求公安系统保障群众夺权行动的开展,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夺权的阻力。1967年2月18日公安党组撤销,并入政法党组7。不久,公安系统本身亦卷入了派系斗争中,丧失了本身的公正性与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