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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我国全民所有制的实质及有关问题(1)

http://www.lunwenda.com 论文下载网 2008-04-16 未知 浏览: 次 【打印论文】【收藏论文

说明:大约是1988年左右,一份很权威的期刊上,登载了一篇某经济学家的文章(题目忘了),认为:恩格斯关于\货币的出现和广泛的使用会导致公有制解体\的论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并没有因为货币的广泛应用而解体(大意如此)。我因而有了疑问,或者是恩格斯错了,或者......。于是,就有了此文。)


多少年来,人们被自以为在具有某种性质的社会中不应有的种种现象所困扰。我想,任何社会问题,都源于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一点已经不需再去证明了。也正因为如此,有些人以此否定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说。我想要说明的是,许多对马克思主义的非难,是由于对目前我国全民所有制和社会的性质没有正确认识的结果。

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归全民所有吗?
1 、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将我国目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即生产资料由国家占有和管理的形式,称为全民所有制。以下,我们对这种所有制的实质略作探讨。
2 、几乎所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其他有关论著,在论述现行的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及其优越性时,主要依据都是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对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特性的表述和预见。就是说,\某一对象的特性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引自《反杜林论》第93页)。
3 、全民所有制的定义主要有两种表述:
第一种: 全民所有制是\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见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
第二种: 全民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见宋涛主编《政治经济学(下卷)》)。
无论那种表述,都是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论述的再版。问题在于:导师论述的是他们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特征。而我们的理论和宣传用这些定义去说明现行的全民所有制,并据此推论其种种优越性。
4 、如果我们不只是将\全体人民\理解为一种名义,一个概念,那就必须认识到: 它不单是一个概念,也是实实在在的群体;不但是整体,同时又必须是现实的各个个人所组成。在这个全体人民中,有各种各样的劳动者,也有一些有劳动能力却不劳而获的人。从腰缠万贯的致富能人,到沿街乞讨的流浪者,我们都不能凭主观意志将其中任何人逐出\全体人民\的范围。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属于全体人民,也属于那些有劳动能力却不劳而获的成员吗?
5 、定义的第二种表述,避免了第一种表述的明显缺陷。然而,全体劳动者,依靠工资生活的国有企业职工,以集体形式占有某些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的劳动者,以私有形式占有一定生产资料的小生产者,以及那些腰缠万贯的新生富豪们,都是国家和现行经济、政治理论承认的劳动者。全体劳动者是全民所有制的所有者,是不是说: 全体劳动者的这几个在社会经济地位上极为不同的部分,对全民所有制财产具有同等的权利呢?如果不是,那\共同占有\岂不是空谈么?
6 、谁也无法否认,在目前的社会,无论是全体人民,还是全体劳动者,仍是由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极为不同的各个部分,由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具有不平等的地位和权利的各个部分,即由不同的阶级组成。说生产资料属于\全体\,属于不同的阶级,无非是说: 它不属于任何阶级!
7 、\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无论个人还是群体,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决定了他在分配、交换和消费中的地位,因此也就是他在所有制关系中的地位。所有者的权力,首先是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运用的权力。因此,劳动者和社会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结合,是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根本特点。毫无疑问,个体劳动者和集体所有所有制单位的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是不可能直接结合的。而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国家(事实上是国家权力的代表)的允许方能进入生产过程,运用生产资料。这是有媒介的,间接的结合。可以认为,在现实社会中,无论个体劳动者、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者、还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劳动者,都没有直接运用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权力。
8 、许多有关著述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提合理化建议作为论证劳动者是企业主人、所有者的佐证。然而在实质上,这是远远不够的。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中,合理化建议活动比我们深入的多,广泛的多,能认为那些劳动者是在发挥所有者主人翁的作用吗?至于企业管理民主化,且不说目前发展到怎样的程度,最起码民主管理是企业领导者认可方能实行。甚至许多企业的工会也只是起着福利部门的作用。
9 、诚然,劳动者在所有制中的地位,是由目前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但这恰恰说明,用已有的定义、概念去说明现实的全民所有制是不适当的。劳动者能否成为真正的所有者,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不取决于概念的逻辑推论,不取决于任何法律规定。\正如其他一切社会进步一样,这种占有之所以能够实现,并不是由于人们意识到阶级的存在同正义、平等等等相矛盾,也不仅仅是由于人们希望废除阶级,而是由于具备了一定的新的经济条件\(恩格斯《反杜林论》第278页)。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和结果,而不是人们主观愿望的结果,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结果。当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较为落后时,当生产社会化程度还不足以使全社会劳动者在经济上密切相联、从而是政治上也密切相联时,当工人阶级还没有强大到能够自己代表自己的时候,当劳动还只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只是为了劳动力的再生产和延续,当全体劳动者还是由经济利益不同的部分,即由不同的阶级组成时,全体劳动者成为社会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是不可能的。
10 、\什么都不据为己有的占有,是自相矛盾\。仅将概念与现实对比,就已经使我们陷于困境了。曾经有人在1986年以前就尖锐地指出:\我们三十多年来一直对国营企业职工进行主人翁思想教育这件事,恰恰证明了国营企业职工还不是企业的主人。\(转引自《新华文摘》1986年第十期《理论狂人》)。多少年来,经济理论谈及所有制问题,只好抽象地谈论社会劳动者整体占有,而很少涉及劳动者的现实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对财产的权力以及权力的具体运用。没有权力具体运用的\权力\是不存在的。
11、 全体劳动者(或全体人民)只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名义所有者,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只是在名义上归全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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