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农村民主政治的关键(1) |
| http://www.lunwenda.com 论文下载网 2008-04-16 佚名 浏览: 次 【打印论文】【收藏论文】 |
──温州边缘山区村民选举的调查
【摘要】在传统农村权力结构变迁和发达经济辐射的双重作用下,温州边缘山区的农村民主发展有自己的特点,其突出表现是选举过程受宗族、宗教、经济能人等势力的影响,选举机制的某些方式也给某些人扭曲民主行为以可乘之机。如何趋利避害,探索在国家的政策法规下真正实现和发展温州边缘山区农村民主的政治,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是本文的中心。
【关键词】边缘山区;选举;调查【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527(2001)02-0069-04
温州的一些边缘山区受自然条件、社会历史及温州城区辐射等因素的影响,其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有与发达地区及与其它不发达地区不同的特点。为说明这个问题,我们选取了温州市永嘉县下寮乡作为调查和研究的样本。下寮乡位于永嘉县中部的高山上,平均海拔400多米,面积20多平方公里,离县城40多公里,人口7000多,行政村数13个。外出人口占该乡总人口1/2,经济收入渠道主要是农业、外出打工。该乡从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进行了两届村委会选举,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至1999年止,全国大部分农村已进行三届村委会选举,引自《199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1996年,该乡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在10个行政村进行选举试点;1999年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在13个行政村全面进行村委会民主选举,目前已全部换届成功。
一、选举的结果:民主奠定了村委会班子优化组合的基础
《村委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国家在法律上规定了选举的主体是村民。在中国农村,几千年的封建压抑统治,使农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不得不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权利(利益)同盟,这些权利(利益)同盟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中国农民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产生了许多村级非正式利益同盟,于是传统的和现代的各种非正式村级利益的冲突和合作成为这次民主选举的内源动力。这些内源动力在民主机制的诱导下迸发出来,将对整个农村社会特别是原有的农村权力机构形成极大的冲量。1999年6月份,永嘉县下寮乡13个行政村进行了民主选举,各村村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参与了这次政治活动,产生了13个新的村委会班子。这13个新班子与上届村委会班子相比,有了根本的变化。
| 项目 | 上届 | 本届 | |
| 其中 | 与支部交叉任职的 | 3 | 3 |
| 妇女人数 | 0 | 1 | |
| 党员人数 | 11 | 7 | |
| 年龄 | 35岁以下 | 0 | 4 |
| 36岁至45岁 | 0 | 3 | |
| 46岁至55岁 | 10 | 6 | |
| 56岁至60岁 | 1 | 0 | |
| 61岁以上 | 2 | 0 | |
| 文化程度 | 初中以下 | 9 | 5 |
| 初中 | 4 | 8 | |
| 高中及高中以上 | 0 | 0 | |
| 家庭经济状况 | 好 | 1 | 2 |
| 较好 | 4 | 4 | |
| 一般 | 6 | 5 | |
| 差 | 2 | 2 | |
从选举结果看,本届村委会与上届相比,具有以下变化特征:
(1)关于村委会主任职位,只有1人连任(底寮村),另12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全部易人。
(2)女性村委会主任人数实现零的突破。
(3)非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竞选,并获一定的选票。
(4)村委会主任实现年轻化,56岁以上的原主任全部落选,36岁以下的村主任人数大幅度增加,并占相当大的比例(54%)。
(5)改变原来村委会主任的文化程度以小学为主、初中为辅的状况,实现向高文化程度发展的要求。但是村民群众的总体文化水平不高,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的村民很少。如果该乡某村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候选人,其获胜机率一定较高。
(6)两届村委会主任的家庭经济状况相差并不大。在经济欠发达农村,候选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是选民投票的主要衡量标准,所以欠发达农村村民的选举行为的“社会性”要大于“经济性”。
二、选举的过程:民主造就了农村新旧权力衔接的桥梁
在温州边缘山区的一些农村里,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经济能人势力等非正式权利(利益)联盟左右着选举过程。现行“直接提名,差额选举”的选举过程是各种非正式权利(利益)联盟的多方博弈。
(一)宗族势力影响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种多数通过规则,给农村强大的宗族势力控制和操作选择提供了方便。下寮乡DL村正是这种情况(先撇开候选人的行为)。可用图1来表示:
底寮村有以现任当选村主任为代表的王姓大房,小房有张姓、李姓等,为分析方便之见,我们假设该村只有两个房族,且规定王姓为大房,李姓为小房,即此次选举是王、李两姓房族的简单博弈。村委会的选举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其结果要求王、李两姓都付出代价,公共产品的产生(村委会)将会提高王、李两姓综合效用。但有着历史血缘关系的宗族介入,情况就发生变化了。如图1,S和T分别表示王姓和李姓在没有提供新的公共产品(即在传统的正式村落权利结构的领导下)的初始效用,AEB线是初始效用的无差异曲线,E点是初始效用的帕累托可能性边界上的初始禀赋。公共物品的供给将帕累托可能性界线(即初始效用无差异曲线AEB)扩展到曲线XYZW处。线段YZ相当于王、李两姓不同效用的无差异曲线相切点的集合,如图2中的契约曲线CC′。(图2中A1A2A3A4代表王姓不同效用的无差异曲线,B1B2B3B4代表李姓的不同效用的无差异曲线)。图1中的YZ线即图2中的CC′是王、李两姓博弈均衡点的集合。在选举问题上,这是一致通过规则的结果,即在图1中的YZ线段上,村委会或候选人充分兼顾了王、李两姓的预期利益。但是在底寮村,占全村人口2/3的王姓并不满足林达尔均衡效用,他们靠着血缘的关系,联络本族村民,投代表着他们房族利益的候选人的票,使选举结果落在图1中的XY线段上,如C点。在C点,王姓家族经过选举后,其效用达到优化,而李姓家族经过选举,其效用反而减少了。在XYZW这条选举帕累托可能性边界线上,王李两姓的选举效用是相反方向变化的。所以在宗族势力的干预下,选举并不具有公正性,它是以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小房)来换取大部分人(大房)的效用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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