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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1)

http://www.lunwenda.com 论文下载网 2008-06-28 尹岩 浏览: 次 【打印论文】【收藏论文

【内容提要】政治是一个价值系统,是现实社会的具体价值领域。人们在政治领域里追求和实现着各种不同的价值。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是政治文明的灵魂,价值取向决定了政治文明的历史高度。本文探讨了政治的价值特征、政治的三个基本价值取向原则、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独特的价值取向。

 

【关 键 词】政治文明/价值取向/根本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效率原则

 

      一、政治文明的价值论视角

  在价值论看来,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是以主体为尺度的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关系态。凡属“人作为主体,以自己的本性、需要、能力及其发展为尺度,去接近、认识、理解、评价并适应和改造客体,从而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性质的活动,亦即一切旨在实现功利、道德、审美等社会和文化价值,追求真、善、美的活动都是人的价值活动[1]。在本质上,政治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集团,按照其所代表的集团的利益,整合社会和协调各种关系和矛盾,以使社会秩序得以稳定的社会活动。因此,政治作为社会活动本身是“人的价值”活动,而且是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因而是与社会有价值关系的现象,是相对于社会的价值事实。

  在论及政治对社会发展的价值时,我们将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推动社会进步的政治,看作是进步和开化的政治,人们称之为政治文明。因此,政治文明与政治一样,仍然是一个价值事实,而且仍然是对于社会的价值事实。

  作为价值事实,政治文明有别于客体性事实,是一种主体性事实,即是与主体相关联的有特定质的事实。主体性事实总是客体对主体的肯定或否定,是价值关系的现实状态。肯定或否定的质的界限在于主体自身的规定性、结构、利益和需要,即主体的内在尺度。主体的内在尺度作为客观的价值标准使客体自身作为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显示出肯定性或否定性。

  “肯定性”是一个表达价值关系的范畴,其内涵就是客体合乎了主体自身的规定性、结构和利益,满足了主体的需要,通俗的表达就是“好”。政治文明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实际的价值关系中,对社会产生肯定性的作用和影响,即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促进作用的政治系统,是肯定性的社会价值事实。

  肯定性的社会价值事实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形式就是肯定性的社会价值评价。“进步”和“开化”作为范畴,是肯定性的价值评价范畴,亦即对价值关系的肯定性反映。因此,政治文明又是对于政治的肯定性的社会价值评价范畴,即从一定的社会的角度来考察、评定政治现象的社会价值,判明政治现象对社会作用的美、善、功及其程度。

  任何价值评价都需要评价标准。确定政治文明的评价标准是理解政治文明的核心。既然社会评价是以社会的身份反映现象的社会价值,评价主体就要站在社会整体的立场上,以该社会的价值标准来评价标准对社会现象进行社会评价。从社会整体立场出发,就是从这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那些人们及其群体的根本利益和需要出发,因为它们反映一个社会的根本利益和需要。对于政治文明的社会价值评价,最根本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历史和人类生活实践本身。因为,政治归根结底是一定的社会经济状况和人的生存发展活动状况本身的产物。从整个社会历史的高度看,一个政治体系是否文明,首先看它所依据和维护的实际的经济基础是否合理、有无存在的历史必然性;然后要看它的实际效果,即能否满足反映、维护合理的、先进的经济基础及其他的社会关系的需要。因此,最终的标准就是产生和造就具体的政治形态的根据——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条件和需要本身。这个标准集中为一点就是:要以是否适合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状况和发展要求,从而最终有助于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为标准,以衡量判断一切政治是否文明。

      二、政治文明的价值特征及其价值取向

  从质的特征上看,政治对于社会的价值表现为肯定性和否定性两种性质。从具体的内容说,政治对于社会的价值则表现出三个特征:其一,政治是主体价值。所谓主体价值,是指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存在,永远与主体的存在、主体权益的存在、主体社会关系的存在相联系,是为主体的生存发展所必需的。”[2]作为社会历史发展中的特殊现象,政治是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政治从来都是反映、代表和实现一定集团的根本利益的,它总是事关全局利益或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总是与社会中的阶级、阶层、集团、国家、民族、政党、派别等群体的利益分配密切相关,与政治活动的主体确立和维护自身地位、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密切相连,也就是说,政治价值是主体价值。其二,政治是工具价值。政治是掌握政权的阶级或集团运用国家政权对国家进行阶级统治和对社会进行公共管理的工具。在当代政治学中,国家政权是政治的核心。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社会便分裂为矛盾和冲突不可调和的阶级。为了使这样的阶级不至于在无谓的矛盾和冲突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这时候就需要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把这种矛盾和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这个力量就是国家,就是社会的公共权力[3]。国家的出现,解决了人类政治生活的最为根本性的问题,即有效地将基于对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而形成的阶级对立的社会维持在一个秩序的范围内。这表明,人类在出现了剩余产品、产生了阶级之后,迎合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在新的社会现实中找到了维持现存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最有力的工具。国家的出现,不仅实现了阶级统治,而且实现了以整合社会、协调各种关系和解决各种矛盾、以维持社会稳定为目的的社会公共管理。其三,政治是目的价值。政治是伴随着社会进步而发展的,政治发展是政治的应有含义和追求目标。人们通过政治发展而实现人的自由、民主、人权、平等。政治发展的最高目标是增强人们的自由、民主、人权、平等等理性意识,更大程度地实现公共利益的公平、公正的分配和确保社会成员的充分自由的实现。

  政治的价值特征体现了政治系统作为价值系统的三个根本性价值取向:根本利益取向,公共利益取向和效率取向。根本利益取向是表明政治所代表的阶级的根本利益的价值取向;公共利益取向是指国家为社会整体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的价值取向。尽管政治是为某个阶级或集团的根本利益服务的,“但是政治统治到处都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继续下去”[4]。这一取向的基本问题是政党、国家、社会三者的关系问题,它取决于根本利益的价值取向,又能动地作用于根本利益的价值取向;效率取向表明政治对社会的作用力的大小,是政党的执政能力大小、政治制度、公共政策设计的合理性程度、国家权力运行状况等的表征。

  政治文明作为政治的进步和开化状态,其价值取向是对政治的价值取向进行有利于社会的选择的结果。与政治的价值取向原则相对应,任何政治文明都存在着三个根本性价值取向:为先进的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这是根本利益价值取向的选择;有效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这是公共利益价值取向选择。与以上两者密切相关的是效率价值取向,即政治权力的运用所取得的实际效绩和实际成果能够基本满足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亦即一个政治系统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充足的贡献率,包括基本满足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和实现的需要和在公共价值、公共物品、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方面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两个层面。政治的效率不是简单地由前两个价值取向决定的,因而它不能被认为为前两者所自然涵盖而被取代或忽视。政治适应经济基础,最终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政治条件要通过较大的肯定性的社会效应表现出来。一种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或公共政策,如果消耗了社会的大量成本而只给社会带来一点点效益而不能惠及整个阶级或全社会,即使它符合前两个价值原则(这种现象是存在的),我们也无法认为它是文明的,因为它是非效率的。

  政治是谁的根本利益的代表?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国体问题。国体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基础是由社会的生产力决定的。因而,国体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史的逻辑线索是一致的。政治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有统治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政治与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这个政治才能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起推动作用,因而才是文明的。人类文明经历了由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政治文明的历史也正是沿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一历史线索演进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比前一个更为文明的社会形态,与此相应,奴隶社会的政治文明、封建社会的政治文明、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则是一个比前一个更为高级的政治文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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